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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

      時間:2022-06-23 19:25 | 來源: 蘇州市人民政府   | 【字號 打印

      各縣級市(區)人民政府,蘇州工業園區、蘇州高新區、太倉港口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各直屬單位:

      《蘇州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6月22日

      蘇州市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22〕8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蘇政辦發〔2022〕35號),進一步提升我市政務公開質量和水平,更好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強監管功能,現制定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如下:

      一、以公開促發展,助力建設綜合更優的政策環境

      (一)增強政策制定實施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提振市場主體信心,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及時公開受疫情影響重的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運等行業幫扶政策,促進穩就業和消費恢復。

      (二)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以及與企業群眾關系密切的重要政策文件均要開展解讀。解讀材料要突出核心內容,綜合選用文字解讀、圖文視頻、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增強解讀效果。通過政務新媒體發布的解讀材料,以及主流媒體對本機關政策文件的報道,要及時轉發到政府網站政策解讀欄目。認真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蘇州市行政機關政策文件解讀實施辦法的通知》(蘇府辦〔2017〕26號),積極推進政策簡明問答工作機制。

      (三)依法依規做好擴大有效投資相關規劃、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設項目信息公開,積極引導市場預期。加大基礎設施補短板等重點領域政策發布解讀力度,推動擴大有效投資。

      (四)建立完善市場主體反映投資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問題的辦理和反饋機制,及時回應和解決“堵點”問題,推動優化投資和建設環境。持續推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信息公開工作。

      (五)系統集成、智能推送各項減稅降費政策特別是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開展稅收優惠政策咨詢和政策輔導,加大對騙取稅費優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六)積極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變企業找政策為政策找企業。各級政府部門要整合力量資源,積極開展送政策上門、進園區等活動。

      二、以公開促服務,助力建設高效便利的政務環境

      (七)嚴格執行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各項制度,統籌用好各類信息發布平臺。加強疫情防控信息發布工作協調,進一步規范流調信息發布和管理,保護個人隱私。

      (八)強化就業穩崗政策宣講推送工作,精準推送各級政府出臺的就業支持政策,動態公開技能培訓政策規定及經辦流程。加大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解讀和政策培訓工作力度,重點對基層執行機關開展政策培訓,使各項政策能夠落得快、落得準、落得實。

      (九)嚴格落實網絡意識形態責任制,確保政府網站和政務新媒體安全平穩運行。2022年底前,全市政府網站全面支持互聯網協議第6版,推進政務類移動客戶端支持互聯網協議第6版。規范高效辦理“我為政府網站找錯”平臺網民留言。落實好政務新媒體規范發展指引。

      (十)統一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政務公開最新要求、評估指標,適時調整“法定主動公開內容”欄目。要優化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本級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盡量減少跳轉鏈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要求,各縣級市(區)2022年底前要完成政府部門、鎮(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改版或建設。

      (十一)推進政府公報數字化,市司法局要將創刊以來至2019年的公報內容補充錄入到市政府門戶網站“政府公報”專欄。其中,2010年至2019年的公報內容在2022年底前完成補充錄入,2010年之前的公報內容在2023年底前完成掃描、補充錄入。

      (十二)提高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實體服務大廳政策咨詢服務水平,建設完善統一的智能化政策問答平臺,按要求做好江蘇12345熱線百科的維護工作,更好解答生育、上學、就業、創業、養老、醫療、納稅、疫情防控、水生態環境、水旱災害防御等方面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問題。圍繞各類高頻政策咨詢事項,鼓勵以視頻、圖解、文字等多種形式開展集中解答回應。

      (十三)扎實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各縣級市(區)要持續對基層政務公開全領域標準化規范化目錄優化調整,不斷深化標準目錄與業務系統的融合,強化政務公開專區建設,推動辦事服務“快遞式”公開。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要及時公開涉農補貼申報信息,同時匯總當年面向農村的各類惠民惠農補貼資金實際發放結果,年底前將發放結果以村為單位通過村務公開欄公開,公開期滿相關材料留存村委會供村民查詢。各縣級市(區)要結合實際,創新基層政務公開形式,加強政務公開與村(居)務公開的有效銜接。

      三、以公開促規范,助力建設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

      (十四)鞏固政府規章集中公開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規章動態更新工作機制,高質量發布現行有效規章正式版本,穩步推進規章歷史文本收錄工作,探索構建統一的規章庫。

      (十五)結合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在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集中公開并動態更新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2022年底前市各部門率先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部門文件”欄目補充錄入本部門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其部門、鎮(街道)結合實際情況有序推進。積極探索建立本地區統一的現行有效行政規范性文件庫。

      (十六)統一公文在線發布渠道,市各部門通過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部門文件”欄目集中發布本部門主動公開的公文,鼓勵通過“接口”等方式在部門網站首頁展示。各縣級市(區)也要統一本地區的公文在線發布渠道,并提供獨立的檢索功能,實現對各縣級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其部門、鎮(街道)主動公開的公文一搜即知。積極探索對政策集中公開成果的運用。

      (十七)規范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規嚴格做好保密審查,防止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數據匯聚引發泄密風險。認真執行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案件審理制度。

      (十八)綜合考慮公開目的、公開效果、后續影響等因素,科學合理確定公開方式,公開內容涉及社會公眾利益調整、需要廣泛知曉的,可通過互聯網等渠道公開;公開內容僅涉及部分特定對象,或者相關規定明確要求在特定范圍內公示的,要選擇適當方式公開,防止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或者泄露個人隱私、商業秘密。

      (十九)嚴格依法依規做好依申請答復工作。在依申請辦理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實體規范和程序規范,加強與申請人的直接溝通,準確了解申請人訴求,提高答復的及時性和針對性。規范執行《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各縣級市(區)政府部門和鎮(街道)收取信息處理費前,要報本縣級市(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備案。

      (二十)各級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按照國務院主管部門出臺的有關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重點督促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公共屬性較強、需要重點監管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積極推進信息公開,強化制度落實。

      四、強化工作組織保障

      (二十一)推動落實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回應主體責任,在發布重大政策的同時做好解讀工作,主動解疑釋惑,積極引導輿論,有效管理預期,避免發生誤解誤讀。加強政務輿情監測和風險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導工作,更好回應人民群眾和市場主體關切,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二十二)各級各部門要在單位內部建立完善政務公開協調聯絡工作機制,指導協調和督促推動各業務處室按要求及時公開政務信息。要進一步規范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工作,地市級以下政府不再開展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法定職責,推動工作重心下沉,加大指導協調力度,主動幫助基層單位解決政務公開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

      (二十三)本工作要點印發后30日內,各地各部門要發布本地本部門年度政務公開工作方案,細化任務要求,逐項推動落實。對上一年度工作要點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未完成的要督促整改。要將本工作要點落實情況納入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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